中华网财经9月14日讯,近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浦发银行因违规办理远期结汇业务、违规办理期权交易等5项违法行为被罚没1267.69万元。
具体来看,浦发银行主要违法事实包括:
1、违规办理远期结汇业务
2、违规办理期权交易
3、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4、违规办理房产佣金收、结汇业务
5、结售汇统计数据错报
浦发银行上述行为违反了《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文印发)第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文印发)第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文印发)第十二条、《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操作指引》(汇发〔2014〕29号文印发)第一部分“内保外贷外汇管理”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第二十三条。
对此,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责令浦发银行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款9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34.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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