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标电动车持续严查!两日共处罚6585笔
11月1日起,交管部门启动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口头警告、罚款、扣留电动自行车等方式,综合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执法工作,截止2日晚18时,两日处罚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共计6585笔。
11月1日下午18时许,石景山交通支队北辛安大队民警在石景山路京原路回桥下巡逻,发现一辆可疑两轮电动自行车,因该车体量大引起民警注意,于是民警对车辆进行检查,经查询车架号与车牌号信息不符,电动自行车涉嫌使用他人号牌。民警依法向违法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将车辆预先扣留,告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到属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该驾驶人或将面临1000元罚款的处罚。
11月2日上午11时,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民警在林大北路西口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驶来,民警当即将其拦下,经检查发现,该驾驶人驾驶的是一辆悬挂着黄色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随后,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核查录入,发现该驾驶人于11月1日因驾驶超标电动车驶出小区门口已经被民警警告过一次,警告后还不到24小时车主再次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向违法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将车辆预先扣留,告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到属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该驾驶人或将面临1000元罚款的处罚。
交管部门在强化路上执法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丰台支队启动“百警入户”宣传工作,深入管界内的百余社区,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面对面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向过往群众讲清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等相关规定,对社区内停放的800余量超标电动车粘贴提示牌,对准备出小区的67位超标电动车车主进行劝阻和警告。
开发区交通大队深入辖区荣华中路与荣京街文明交通示范路口、荣京东街地铁站及大族广场周边等区域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到期交通安全宣教工作,并对现场停放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张贴提示单,向车主宣传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11月1日起禁止上道路行驶的管理规定,提示市民守法出行,安全文明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