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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实施 京津冀将对排放超标车辆协同监管

中华网汽车范莹2020 年 04 月 28 日 14 : 30
[ 中华网 行业 ]

4月27日,京津冀三地人大、政府以视频形式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将于5月1日起三地同步实施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进行解读。

在《条例》同步实施后,京津冀将加强新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协同监管;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将成为京津冀三地联防联控联治的重点之一,工程机械、场内车辆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也将纳入监管范畴。

5月1日起实施 京津冀将对排放超标车辆协同监管

在此基础上,天津针对柴油车污染治理等工作,将从监管、运输结构调整、区域协同等多方面,采取力度更大的措施:天津港今年6月底前将停止国三柴油货车集疏港,淘汰600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要求天津市焦化、水泥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和65%,钢铁企业大宗物料铁路运输以外的部分采用国五标准及以上车辆运输;探索研究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协同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由三地同步起草、同步修改、同步通过、同步实施,是京津冀第一个同步立法的实质性成果,也是我国首部对污染防治领域作出全面规定的区域性协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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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排放超标机动车排放重型柴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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