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五条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科目一是指驾驶员理论考试,是在车管所进行的,驾照申请者必须通过的一种许可考试。考试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再加地方性法规。
科目一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时严格准守考试纪律。
2、考场全方位监控,勿弄虚作假。
3、如果考试失败,当天有一次补考机会。
4、进入考场,向考官提交学员档案、身份证、学员证,核对完信息后根据分配的电脑编号进行入座。注意将座位上的摄像头对准自己。
5、考试完成后到之前提交资料的地方签字,领取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