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高速四车道速度分别是:(从左到右)第一条车道:100-120公里/小时(一般为小客车专用);第二条车道:80-100公里/小时;第三条车道:60-100公里/小时;第四条车道:紧急行车道,高速公路另有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以路面标定为准。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