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在雾中驾驶时,必须打开雾灯。能见度低时,必须打开双闪光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1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到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当能见度低于200米时,打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置灯。车辆速度不超过60km/h,与同一车道的前车保持100m以上的距离;
2、当能见度低于100米时,打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置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车辆速度不超过40km/h,与同一车道的前车保持50m以上的距离;
3、当能见度低于50米时,打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置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尽快从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如果未安装雾灯,则打开机动车上的小灯和行驶灯。如果车辆停止,则双闪烁正常。如果正在行驶,不要打开双闪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