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自2013年5月1日起,开始按照新规定执行淘汰老旧车报废,其中私家车报废年限取消,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小型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但是行驶60万公里后将引导报废。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报废车报废流程如下:
准备资料:
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登记受理岗申请:
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将车辆送交解体:
车主持有《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办理报废登记: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