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属于违法行为,标识被更改的车辆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其中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变更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码的;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