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小车检验的新规定如下:
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每6个月检验1次。
检验方式:
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