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利
汽车维修技师
《机动车行驶证》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功能:
1.车辆上牌凭证:
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因此,持有《机动车行驶证》是车辆上路行驶的先决条件之一,驾驶员上路行车不带行驶证属于违规行为,无论是没有领取《机动车行驶证》还是忘记随身携带。
2.产权权属证明:
《机动车行驶证》上“车主姓名”一栏不仅仅是姓名的问题,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处置该宗财产的权力,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他也是法定的责任承担人。
3.保险索赔凭证:
对于办理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如果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机动车行驶证》,而且是有效的行驶证(即按时参加了年度检验),保险公司才有可能理赔。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驶证,即使在保险有效期之内,保险公司也将拒绝赔偿。
4.新车保修凭证:
《机动车行驶证》还有一个特殊的功能,就是能够确定新车“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例如,一汽集团规定该厂生产的汽车保修期限为汽车领取《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2年或者累计行驶4万公里以内,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在此保修期之内,凡是因为制造、装配以及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车辆损坏,用户可以凭保修卡、《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在该厂的特约服务站免费接受保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