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以下为驾驶证考试工作规则:考试须知:考试应在车辆管理所设定的考试场或指定的道路、场所进行。并事先约定考试日期、时间。补考或者不合格: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试终止。在学习驾驶证有效期内,可重新申请考试,重新考试的时间间隔不少于30天。考试结果应当场公布,对科目二或三考试不合格,应当指出不合格的原因。舞弊行为:对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应当场停止该科目考试,并视为不合格。工作人员: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考试员资格,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考试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