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1扣留证件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驾驶证。
2根据课程安排进行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相关知识学习。
3进行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清除。
4考试不合格需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如果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由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