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科目三的扣分细则:1、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不合格。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2、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不合格。③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不合格。④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不合格。⑤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不合格。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扣10分。⑦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5分。⑨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5分。⑩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