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如下:1、上车准备: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2、起步: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