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不可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以下是拓展资料:
扣12分的违规事项: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