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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技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规定如下:1、第九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处罚。2、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