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纳税人应当持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没有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得车辆登记注册手续。
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分正本和副本,按车核发,每车一证,正本由车主保管,副本用于车辆登记注册。如果新车购买时没有缴纳购置税,交易二手车后,新车主需要补齐购置税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一条: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二条: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四条: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七条: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