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根据细则第四十四条: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指标。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第十六条:个人未中签的有效编码保留6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指标配置,在保留期满后需要继续申请指标,应在保留期满之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在各区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进行确认,审核通过后,有效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未在保留期满之前进行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指标申请,需重新申请才能参加指标配置。
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者竞价。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凭有效编码直接配置。一个人只能获得1个申请编码,1个有效的申请编码每次配置只能对应一种指标类型和一种指标配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