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车损险赔偿范围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驾驶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车辆的损失:碰撞、坠落、倾覆;爆炸、火灾、自然;外界物体坠落、倒塌;洪水、海啸、暴雨、雷击、雹灾、暴风、龙卷风、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地震;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限有驾驶人员随着照料)。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车辆损失险: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保险车辆肇事逃逸;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