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利
汽车维修技师
先说法律层面的。根据法律规定,汽车上必备的用品有两样,分别是三角警示标志和行驶证。三角警示标志也有人称为三角警示牌。
也就是说,除了这两样东西,其他的东西(例如行车记录仪、工具箱、灭火器等等)可以有,也可以没有。
关于行驶证的法律规定,可以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关于三角警示标志的法律规定,可以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具体的法律条文,由于篇幅限制这里就不再详细列举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去查阅资料。
除了三角警示标志和行驶证,车上还应具备以下几样用品:行车记录仪、急救包、备胎、工具箱(里面有螺丝刀等工具)、千斤顶、灭火器、墨镜、手机充电线、纸巾等。
以上这些东西,都应该在车里备好。这里重点说一下灭火器应该放在哪。灭火器不应放在后备箱,应该放在靠近驾驶座周围、且便于取放的位置,譬如驾驶座或副驾驶座的下方。
因为扑救火灾时需要争分夺秒,灭火器若放在后备箱中,抢救时间将会大大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