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事故车辆识别报告一般可在10天内取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1、公安机关第四十七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交通肇事逃逸的,自扣押交通车辆和驾驶人之日起十日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进行道路交通事故鉴定;
2、公安机关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3、公安机关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意检查评估机构对竣工期限进行检查评估,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