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运营车辆超员处罚:
1、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数量的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2、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数量但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车的核定数量超过20%以上的,每次6分;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外的载客汽车人数超过核定数量但未达20%的,一次扣3分。
运营车辆超员处罚:
1、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数量的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2、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数量但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车的核定数量超过20%以上的,每次6分;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外的载客汽车人数超过核定数量但未达20%的,一次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