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
1、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机动车违法临时停车的,公安机关设置的警示牌、电子标识等给予的警告、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机动车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或者禁止长时停车标志的情况下,标线的路段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3、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