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运输超限车辆运输在县区范围内的可直接到本县交通运输窗口办理,跨县在市级范围内的需到市民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
1、机动车运载超限物品确需在有限定标准的道路上行驶,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2、超限运输的承运单位需向途经的区县交警大队提出申请,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货物外形几何尺寸和重量证明文件、行驶证、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3、区县交警大队需核对车辆及行驶证,对超限物品的基本情况(外形几何尺寸、重量、是否可解体等)、装载状况以及其它可能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情形进行查验;
4、区县交警大队应当根据车辆查验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定机动车运载超限物品的行驶时间、路线、速度,并发放《运载超限物品车辆通行证明》(简称“通行证明”),每次运输一车一证,有效期不超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