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记分周期的算法:
1、从驾驶证上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3、参加学习后,二十日内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即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车管所将公告机动车驾驶证被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