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利
汽车维修技师
1、明确责任:
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2、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3、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并给您一张《定损单》。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4、修车:
1)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5、开事故证明:
修完车后,带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得到一张《事故证明》(盖交通队公章),并拿回自己被扣证件。
6、递交单证:
《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7、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