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发生车辆其他部位损坏的情况下,只是轮胎单独损坏,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因为轮胎属于易耗品,不在车险的赔付范围之内。如果是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根据《车辆损失险》:
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 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 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 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按合同约定为非营运企业或机关车辆不受此限);
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 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 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八) 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九) 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十) 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一) 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十二) 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三)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 碰撞、倾覆;
(二) 火灾、爆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非营运企业或机关车辆的自燃;
(三)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保险车辆在行驶中平行坠落;
(四) 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五)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本条第(四)项所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虽然轮胎单独损坏不能走保险,但是可以使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全国免费道路救援服务。大型保险公司会为被保险人免费提供换轮胎的服务,只是轮胎需要由被保险人提供。
全国免费道路救援服务属于保险公司提供的增殖服务,不计作一次出险,有需要的被保险人可以致电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派遣专人前往现场。全国免费道路救援服务不是每个保险公司都会提供的服务。一般情况下,大型保险公司会提供免费的全国道路救援服务,而小型公司可能不会提供免费的全国道路救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