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下是饮酒驾驶的危害:
(一)触觉、操作能力下降。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饮酒后驾车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因此,无法正确控制距离、速度,致使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上动作失调,手脚灵敏性降低,不能及时准确处置危险情况,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二)判断、识别能力下降。驾驶人饮酒后尚能驾车情况下,反应有两个不一样,一是驾驶人会出现远视,视近为远。二是视物的立体感上发生误差,视大为小。在避让运动中的人、车时,易造成控制不住车速及方向而发生事故。所以,许多酒后驾车者发生撞电杆或与前方车追尾相撞,就是这个原因。
(三)视觉、反应能力下降。驾驶人饮酒后,容易产生视觉错误,行驶中易撞击静止的树木、电线杆,或停放的车辆,而致人、车损伤,甚至车毁人亡。驾驶人在行车中,大多数信息都是靠视觉获得的,而驾驶人饮酒后,视线模糊,尤其是对色彩感觉功能降低,直接影响了驾驶人对有颜色的信息选择反应中识别功能,使识别过程的时间延长,失误增多,对驾驶人反应的及时性、准确性产生不利的影响。(四)极易引发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人的神经处于极度亢奋状态,导致盲目自信,从而容易引发超速行驶、乱闯、乱超、强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饮酒后易困倦,从而容易导致疲劳驾驶,严重影响交通安全。“酒后壮胆”,人在饮酒后,自控能力减弱,也容易引发其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