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扣1分,并处罚20元到200元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十)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乘坐摩托车未戴头盔的人应处以5元到50元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目前,我国各地城市已经实施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针对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将被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
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安全头盔是咱们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最重要的保命护具,大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要将头盔“放”在头上,要系好头盔下方的颚带,不要用工地上的安全帽充数,更不要不戴安全头盔,要为自身和家人的安全着想,养成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