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超车需要按喇叭示意,超车前应提高车速,向被超车的左侧靠近,缩短与被超车的距离跟车距离不大于20m,打开左转向灯并鸣喇叭,夜间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通知前车,确认前车让超或做出让超示意后,向左稍打方向,与被超车保持一定的横向间距,从左侧加速超越。
超车前应确认前方道路良好,迎面无驶来车辆,超过后应继续沿超车道行驶,在超过被超车20到30m后,打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关闭转向灯,超车时应尽量提高两车的速度差,以减少超车距离和时间,保证超车快速完成。
使用喇叭的错误做法:遇到老弱病残时用喇叭“催促”;出入医院、小区、学校、隧道、车库时使用喇叭;重型车辆频繁用汽笛或声音巨响的喇叭提示;遇到动物时使用喇叭;“路怒症”司机使用喇叭发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