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驾照不能开7米十座车。B1驾照的准驾车型为中型客车,定义是不超过6米,核定载客人数10人(含)以上,19人(含)以下的中型载客汽车,其他准驾车型为C1(小型汽车)、C2(小型自动挡汽车)、C3(低速载货汽车)、C4(三轮汽车)、M(轮式自行机械车)。
需要注意的是,B1驾照的准驾车型中并不包括B2。持有B1驾照的驾驶人如果想要开大型载货汽车,可以将驾照增驾为B1B2驾照(或A1、A2、A1A2等)。
增驾B1的条件:已持有(C1)准驾车型驾驶证二年以上,申请增加(B1)准驾车型,应在本记分周期(今年)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去年)内没有满分(12分)记录,便即可向户籍地车管所申请增驾,因为法规规定办理增加(B1)业务只能在驾驶人户籍地车管所进行申请,而不在暂住地进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七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中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
(二)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