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信息变化是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30日内带上身份证(非户籍地申领的需要提交暂住证)、驾驶证和证件相片,到驾驶证发证地车管所填写申请表,并到车管所指定的体检点体检获身体条件证明后一并提交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
驾驶证信息变更需要到车管所备案,下面是需要的材料:
一、(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户籍地需要有效的居住证及复印件)
(三)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四)属于驾驶人姓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的,还需出具居民户口本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身份信息变化换证时需提供);
(五)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3张。
二、办理条件
(一)身份证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驾驶证无扣押、扣留或暂扣;
(三)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注销可恢复、违法未处理的状态;
(四)驾驶证不具有注销、吊销或撤消的情形;
(五)需要降低准驾车型的。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递交资料;
(二)受理岗审核,录入相关信息,打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申请人签字确认;
(三)受理岗打印、制作驾驶证;
(四)档案岗整理、装订资料;
(五)申请人付费、领取驾驶证。
四、办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受理地点: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
其他人员任选车管分所,交通支队车管站、驾驶证换证服务点、邮政代办点办理。
五、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本地人持外地驾驶证转入流程
1、持身份证件原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张;
2、最新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3、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在驾驶人适应性检测站体检);
4、提交原驾驶证及档案,由业务领导岗审批,业务员启封档案,审核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5、经网上查询核实,复试道路驾驶(科目三)合格后办理转入手续;
6、留存原驾驶证档案中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机动车驾驶员转籍通知单》。
二、外地人持外地驾驶证转入的
1、持身份证件原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张;
2、户口迁移证明和劳动人事部门调令;
3、最新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4、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在驾驶人适应性检测站体检);
5、提交原驾驶证及档案,由业务领导岗审批,业务员启封档案,审核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经网上查询核实后办理转入手续;
6、留存原驾驶证档案中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机动车驾驶员转籍通知单》。
三、转出和转入:
1、因改变长期居住地或在暂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在新的居住地或暂住地申请换发驾驶证的,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驾驶证转出手续,并须在驾驶证有效期内和审验有效期内办理。同时履行以下手续:
(1)填写申请表;
(2)交验户口迁移证或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3)交验驾驶证;
2、办理驾驶证转出手续的车辆管理所,经审核各项登记项目后同意转出的,应发出驾驶证转籍通知书,连同规定的驾驶证登记资料一并装封后,由申请人携带交给新的居住地车辆管理所。转出的驾驶证副证应加盖有转出字样的印章,转出的驾驶证的转入地未受理前仍属转出地管理。
3、将驾驶证转入新居住地或暂住地换发驾驶证,须在转出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并须履行下列手续: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交验本人身份证件;
(3)暂住的还应交验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4)递交由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袋封的资料;
(5)交回驾驶证;
(6)接受身体检查;
(7)送交本人相片2张。
机动车驾驶证转户包括转入和转出两个环节。
第一步,从原发证机关办理转出,要提供转入地暂住证(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迁移证)和驾驶证等手续,还必须在驾照有效期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