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提档需要开车过去,并在异地车管所入户的车辆。提档提的是车的档案,过户只是改变车主的身份,提档就是把甲地的车档案提出来,带到乙地落户。
1、首先去需重新上牌的所在地车管所咨询二手车的允许年限以及二手车排放标准;
2、需要准备档案资料、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三手车需要上次过户发票)、购置税完税证明。
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委托书及机动车转移登记表(车管所官网可以直接下载,可提前准备);
3、材料准备齐全到二手车交易大厅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注意需要买卖双方(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及车辆到现场的;
4、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车辆车架号,说明此车外迁;
5、到转移受理窗口提交上述材料并交手续。会得到一张回执;
6、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车辆经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7、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将车开往买方所在地;
8、车辆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
购买异地牌照的二手机动车并想将车辆在本地上牌照时,需要进行提档过户。提档提的是车的档案。过户只是改变车主的身份,提档就是把甲地的车档案提出来,带到乙地落户。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五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六条: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在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质押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