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可以外地年检,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都可以在异地办理年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异地年检办理流程:
1、办理车辆年检委托书:需要在原注册的车管所开具委托检验的通知书,车主可以让自己的朋友在原注册地代办;
2、办理委托书需要的材料:车主身份证、行车证、车辆保险资料、车船税原件复印件、异地年检申请书;
3、进行异地年检:材料准备好后车主即可到现在地的车管所进行相关车辆的信息查询,查询到相关的车辆委托年检信息以后即可办理正常的异地年检。
汽车年检指对已经领取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进行的检验,目的在于检查汽车主要技术状况,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使汽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汽车行驶安全。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