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车辆迁入不需要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车辆异地迁入本地需要的手续如下:
1、拓号: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号,说明此车外迁;
2、作价:拿行驶证、登记证、拓号条、大票或过户票找人看车作价,说明此车外迁
3、取办理号:大厅门口选外迁按车号;
4、交手续:同本市过户相同另加拓号和一份行驶证复印件;
5、交牌:到窗口交外迁委托书,《机动车转移申请表》、行驶证、买方证件及复印件2份、登记证、车辆号牌及交牌费,领取回执;
6、提档:北京地区交牌后3个工作日后上十八里店领取大档案(不包括当日,其他地方上车管所总店),大档包括验车单、申请表、车架号、原车照片、原车主行驶证;
7、发临牌: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
8、迁入地: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