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车辆的报废时间不同,具体如下:
1、家用车:
非运营的、小型车,都是没有强制性使用年限的。但这些车的里程达到60万公里后,车管所就会有人将这些车引导报废了,而这点在国外是不存在的。
《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
调整优化检验周期 ,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2、皮卡及轻、中、重型载货汽车:
这几类车的强制性使用年限是不得超过15年。也就是说,当车辆的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就算车况再好,也是要被强制报废的。
3、微型载货汽车
这种车的强制性年限是不得超过12年,也就是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就必须要报废了,无论车况如何。
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
这种车型的强制性年限是不得超过10年,当车辆开10年后,肯定不能通过年检了,非报废不可。
5、出租车:
由于出租车每天都在跑,而且跑的里程又多,所以出租车最多只能使用8年,超过8年就得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