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冷静,记住不要惊慌。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拨打120或者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或者执勤交警报告事故,并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和人员伤亡情况,在民警到达前不得离开事故现场。
必要时,可以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消防部门求助。如果有人在事故中受伤,他们应该设法被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治疗。保持现场的完整,获取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于判断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非机动车造成行人损伤的特点:
1、冲撞伤:多由非机动车的前轮、把手及车身两侧的突出部件碰撞造成,出现挫擦伤、扭伤、撕裂伤和骨折,当重力撞击左季肋部或左腹部时可致脾破裂,伴有肠穿孔和腹膜后血肿,可因大出血休克致死;
2、摔跌伤:行人被非机动车冲撞后摔跌在地面或其他物体上造成挫擦伤、扭伤、四肢骨折、脑震荡,老年人甚至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而致死;
3、碾压伤:非机动车重量不大,故碾压造成的损伤一般不重,但如马车或载货的三轮车碾压则可造成较严重损伤如骨折、出血甚至内脏破裂和出血性休克。
以下肢伤最多见,其次为上肢伤。损伤多较轻,常为挫擦伤,有时可见撕裂伤,而肌腱损伤和骨折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