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驾驶拼装机动车不扣分,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没收车辆并强制报废,对机动车驾驶员处200-2000元的罚款,并且还会吊销机动车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注册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
(二)变更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码的;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