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计满12分的而且未在15日内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以出示公告停止该驾驶证的使用。
超过15日仍可以去学习和考试,只需要通过考试就能清除记分拿回驾驶证,即使被公告停止使用驾驶证,科一考试合格后也可恢复使用。
如果机动车驾驶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超过两次扣满12分,或者是累积记分超过24分的,车辆管理所还会在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的10天内,再对驾驶人进行道路驾驶技能的考试。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需按照驾驶人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的准驾车型考试。只有驾驶人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的考试后,才能够重新取得驾驶证,如果有一科考试未合格,都不能重新获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