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驾驶证考试流程:
1、到车管所/驾校报名,接受体检,办理手续和缴费,然后就可以预约科目一的考试了。预约成功之后,学员需要到车管所/驾校接受培训。培训结束后,学员可根据车管所/驾校的考试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上机考试。考试以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为主要内容,总分超过90分方可通过。
2、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学员可以预约科目二的考试,科目二以摩托车实际操控技术为考核内容。考试以绕桩、通过单边桥等内容为主,学员顺利通过考试后可以预约科目三的考试。科目三是摩托车上车骑行测试,学员需要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以直行、拐弯、靠边停车、变更车道等内容为主。
3、通过科目三的考试后,学员可以预约科目四的考试。科目四以文明驾驶常识和机动车突发状况处理对策等内容为主,学员需要按照考试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上机考试,和科目一类似,该科目总分在90分以上,即为通过。科目四考试通过后,学员便可以拿到摩托车驾照了。
摩托车驾驶证有D、E、F三种类型,分别代表的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申请人首先要确认好自己需要的驾驶证类型再去进行报名,D证是三种摩托车驾驶证级别最高的,它可以驾驶D、E、F类型的准驾车型,E证则可以驾驶E、F类型的准驾车型,F证只能驾驶F类型的准驾车型。
初次申请或申请增加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户籍所在地交警大队办理,并提交以下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申请增加摩托车驾证的,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七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中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
(二)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