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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分扣完了一年没有去处理,需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考试,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宣布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扣满12分相关处理如下:
1、累积记分达到12分应当扣留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应参加学习并进行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3、考试结果说明:考试合格,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