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可以保留。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牌过户可以保留原车牌办理方法如下:
1、先到车管所把原车辆办理过户、注销或迁出;
2、过户同时要求保留车牌,并上缴旧车牌;
3、新车到手后,预约至车管所办理上牌业务时提出继续使用原号牌申请即可;
4、保留车辆原号时间(1年)是从车辆办结转移或注销登记时间开始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