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前方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得超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超车时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有无来车;
2、超车时应提前减速;
3、前方有交叉路口时禁止超车;
4、超车遇突发情况时,需停止超车,冷静沉着应对;
5、尽量走中间车道或右车道,以便于变更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