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是右转让左转先行的。对于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十字路口时,应当遵循右转车辆要让左转车辆先行的规定。其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相对方向行驶的两车,右转弯车辆让左转弯车辆会更加合理,因为右转弯只是一个小转弯,即使是在路边停车了也不会对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有影响;
2、相反,左转弯是大转弯,如果在十字路口上停留太久的话,会影响到其他三个方向的车辆正常行驶。所以一般遇到左转右转车辆时,左转会优先行驶。
交通法规的三大通行原则
1、 两车直行,让右先行
十字路口中两车交叉直行,若没有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交通法规定了让右通行,先让右边车辆先直行。不光是在路口适用,两车同时变更为同一车道也是适用的,需要先让右侧车辆先变道。
2、 右转弯让直行先行
虽然右转不用看红绿灯指示,但并非没有约束,直行道路车流量大,为了保证通行效率,右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无论是否有交通指示灯,转弯车辆都需要让直行车辆先通行。
3、 右转让左转先行
路口处右转车辆需要让左转先通行,这种时候右转原则同样也不适用,若是让左转让右转先通行的话,左转车辆会长时间停在路口,从而影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效率。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第(三)项“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