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与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即科目四)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如果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考生,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需要重新报名再考。
科目二和科目三都是实操考试,根据驾考的规定,实操科目各有一次考试和补考的机会,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必须要下次再来预约;同时为了提高驾校培训质量,缓解考场人流压力,科目二、科目三的预约考试次数不能超过五次,这就意味着实操单个科目考试挂科超过五次,那么就不能再继续预约,唯一的办法就是注销个人信息,然后重新到驾校交钱报名。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