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未达百分之二十,记3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百分之二十的,一次记3分。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百分之二十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6分。
超速是指驾驶员在驾车行驶中,汽车的行驶速度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