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在深圳是不能办理牌照的。深圳是摩托车禁行城市。经济特区深圳条例规定,普通人不能骑摩托车。深圳是一线发达城市发展迅速,交通资源紧张,因此对摩托车不能上牌已经约定俗成。
除了107国道北至关深路口南至新桥立交路段、坪山大道(东至沈晖路口西至白石路路段)、平葵路、葵鹏路、南西路、海滨路、平西路、鹏飞路、延葵路、同福路以外的路段,每天0点至24点都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
法律条款根据《2022年深圳摩托车禁行政策细则》:
禁行道路:为加强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摩托车(含二轮、正三轮、侧三轮摩托车等,下同)在部分道路行驶。详情如下:
1、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的道路,除107国道(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新桥立交)、坪山大道(东起惠深交界处,西至白石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2、大鹏新区内的道路,除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南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坪葵路、盐葵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禁行对象:
摩托车,含二轮、三轮及轻便摩托车。(PS:超标电动车也禁止)
对于在深圳市从事公共设施抢修、警用巡逻所使用的摩托车、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纳入特种行业备案管理的,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
关于深圳市电动车的内容如下:
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在深圳取得电动自行车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1、上牌电动车应当符合新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2、对于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深圳居民可使用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办理电动车牌照,由车管所发放相应牌照;
3、对于超标电动车,不再发放黄色过渡标志,直接淘汰超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