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皆提上诉妄称被收监严重不公
就在服刑不足半月之际,三人先后就刑期提出上诉。8月31日,特区政府律政司收到第三答辩人周永康的动议通知书,要求上诉法庭证明有关案件的决定,声称该案是所谓的“涉及具有重大而广泛重要性的法律论点”。9月4日,第二答辩人罗冠聪则于提出上诉,理由亦同周永康。9月12日第一答辩人黄之锋提出上诉,妄称有关案件严重不公平。
被判监禁6个月的黄之锋,现正在壁屋惩教所服刑,由于他于96年出生,故踏入21岁后,惩教署便会安排他转至成人惩教院所服刑,预计今年12月中刑满出狱。至于第三答辩人周永康,他被判监禁7个月,现正在西贡壁屋监狱服刑,如行为良好,可获扣减三分之一刑期,预计可于明年1月初刑满出狱;被判监禁8个月的罗冠聪,现于大屿山塘福惩教所服刑,预计明年1月底出狱。
林郑月娥强调政府竭力维护市民权利,但违法必受制裁。(图源:香港橙新闻)
劣行引港人愤怒林郑月娥:违法必受制裁
对于黄之锋等人“占中”破坏香港法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上诉庭早前于判辞中指直斥其“弥漫一股歪风”,“一些有识之士,鼓吹‘违法达义’的口号、鼓励他人犯法”,明言如判监不能以儆效尤,下次再有人犯同类罪行时,法庭会判得更重,以维护法治尊严。
反对派分子使黄之锋等人坐风流监,被批是在变相鼓励青年人违反法律、破坏香港秩序。“廿三万监察”发言人王国兴批评称,反对派议员滥用立法会议员的特权,令使黄之锋等人拥有特权,也使他们被判刑的吓阻性大减。身为律师的立法会议员周浩鼎批评使黄之锋等人狱中继续鼓吹歪理邪说,有关做法教坏年轻人,社会各界要严词驳斥歪理。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兼新界社团联会理事长陈勇也批评这些人企图蒙骗下一代,“推人落火坑”。5日,律政司刑事检控科发表年报《香港刑事检控2016》,回顾去年的工作和重要案件。年报称,影响公共秩序的案件日趋暴力,立法会会议厅内外发生的暴力案件激增,情况令人忧虑,法院根据案情施以具有吓阻性的重刑,从而坚决表明要充分保护公众。
对于非法“占中”此类破坏香港社会秩序、损害香港法治的行为,特区政府也多次表示将严肃处理、不容妥协。今年3月,时任特首当选人的林郑月娥回应“占中”者被检控时强调,表示不会在法治方面妥协,因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就任特区行政长官时她更表示,要准确、全面履行行政长官的责任,她会本着一如既往的迎难而上精神,无畏无惧地依法处理任何冲击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8月中旬,就3名违法“占中”分子近日被上诉庭改判入狱一事进行回应时,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市民的言论、集会等权利受《基本法》保障,政府会竭力去维护,但当市民在表达意见和游行示威时有违法行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