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诚家的妻子谢艳敏委托律师申请国家赔偿。央视截图
袁诚家向公安部提出复议申请
尽管6.79亿元的国家赔偿创下纪录,但袁诚家对此结果仍提出了复议申请。
日前,他委托律师向公安部提出国家赔偿复议申请,共计6项内容,包括返还16家企业及企业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26亿元、返还钱款的利息应从扣押之日起计算、1亿余元的银行募集款及相关利息等。
对于被扣押企业的情况,王殿学表示,辽宁省公安厅在侦查阶段以袁诚家夫妇22家企业均涉黑为由,将其列为涉案资产进行全面查封,而非仅仅查封企业股权,而且这些企业不符合前述涉案财产先行处置的条件,在侦查阶段是不能转让的。
重案解读
非冤假错案也能申请国家赔偿?
与“聂树斌案”、“呼格案”等冤假错案不同,“黑老大”袁诚家未改判,为何也能获得国家赔偿?
“即便是罪犯,他的合法财产仍然应受到法律保护。”袁诚家的代理律师王殿学告诉重案组,返还资产也是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的一种形式,国家赔偿法规定,违法的查封、扣押、冻结是应该予以赔偿的。
王殿学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并不需要等到无罪,两高2016年1月实施的刑事案件国家赔偿司法解释还规定,正在诉讼中的案件,如果明显侵犯财产权也可以提起国家赔偿。
公安机关无权单方处置财产
《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不得查封、扣押。
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介绍,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涉案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但不应超范围、超标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物,或随意冻结企业账户,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对于查封、冻结、扣押的涉案财物,除易损毁、灭失、变质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易贬值的车船等物品或市场价格波动大的证券股票等,经权利人同意或申请由相关部门批准,可依法出售、变卖或现行变卖、拍卖外,在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公安机关无权处置涉案财产。
“因为涉案财物,有可能属于赃款赃物,有的需要作为证据使用,如何处置这些财产,只有法院判决才能确定”。马怀德介绍,就本案而言,公安厅在侦查阶段对袁诚家及其企业财产进行单方处置,且不符合涉案财产先行处置条件,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