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称,不小的地区价格差异,会使消费者跨区购车。但如果消费者都跨地区购车,小城市的汽车4S店卖车情况就深受影响,因此这些汽车厂商就会限制购车客户的户籍,“这算是对地区4S店的一种保护”。记者在咨询明星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是否可外地购车时,销售顾问随口说了一句“地区保护”。
5销售有惯性——将研讨治理解决方案
对于汽车销售商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办法”中提出,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19日,济南市商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多年以来形成的销售惯性,目前仍然存在汽车4S店违反规定的现象。新规实施时间不长,自从新政下来之后,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目前正在一边学习,一边治理。
该工作人员称,平时也接到了不少市民投诉,执法人员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理,大部分汽车4S店比较配合执法,并且能及时改正。对于4S店强制购买保险、限制跨区销售等情况,会向上级反映情况,研讨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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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新政实施以后对消费者而言——
买车不用非得去4S店
7月1日,商务部印发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正式实施。与此同时,2005年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退出历史舞台。这意味着,国内汽车流通领域将起新变化。新《办法》的实施,将推动汽车流通业由原来的单一品牌授权销售转向社会化汽车流通体系的发展,共享和节约成为主要特征,汽车电商等
互联网交易平台或将迎来机会。对消费者而言,新《办法》实施后,买车不用非得去4S店,销售汽车将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
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使汽车销售市场更加开放,鼓励多种销售模式并使之合法化是新《办法》所倡导的。除了以品牌授权为核心的4S店模式,大型汽车超市、汽车大卖场以及汽车网络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从而开启汽车流通和后市场多元化竞争的新时代。
新《办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处长肖荣臣介绍说,“尽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授权模式依然可能是主流,但新《办法》引入了竞争机制,让市场更具活力。”国家鼓励经销商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这意味着消费与销售的双方自由度加大,这或将为互联网汽车领域开启一扇融合之门。(据《人民日报》)